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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辅导:金融企业贷款种类的划分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1-22

  我国金融企业提供的贷款,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若干分类。

  1.按贷款期限长短分

  可分为长期贷款(5年以上)、中期贷款(1-5年)、短期贷款(1年及1年以下,3个月以上)和临时贷款(不足3个月)。

  2.按贷款保障分

  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只凭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不必提供任何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3.按贷款人承担的经济责任

  可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

  委托贷款是金融机构接受资金所有者的委托,按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和代为按期收回的贷款。贷款利息归委托人,金融机构收取手续费。

  4.按贷款的经济用途分

  可分为生产经营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消费贷款和科技开放贷款。

  例题:单选

  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是(c )。

  A.委托贷款 B.担保贷款

  c.自营贷款 D.临时贷款

  贷款人对企业用于购买和储备劳动对象、劳动产品、商品等资金不足发放的贷款是(D )。

  A.固定资产贷款 B.科技开发代款

  c.消费贷款 D.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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