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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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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B020216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华南理工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2 0994 数量方法(二) 6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995 商法(二) 5 必考 笔试
005* 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必考 笔试
006 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7* 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必考 笔试
007* 0912 互联网数据库 3 必考 实践考核
008* 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8* 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必考 实践考核
009 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必考 笔试
009 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0* 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必考 笔试
010* 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1* 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必考 笔试
011* 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必考 笔试
012* 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5999 毕业设计及答辩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选考 笔试
102 0067 财务管理学 6 选考 笔试
103 2335 网络操作系统 5 选考 笔试
104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选考 笔试
201 0889 经济学(二) 5 加考 笔试
202 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 加考 笔试
202 0897 电子商务概论 2 加考 实践考核
203 0900 网页设计与制作 2 加考 笔试
203 0901 网页设计与制作 3 加考 实践考核
毕业要求:不少于13门且不低于7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3门75学分;选考课4门20学分;加考课3门16学分。
说明:1.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2.报考条件:(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代替《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选考101、102或103、104两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5)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3.课程顶替:(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学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3)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学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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