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会计从业会计法规辅导:纳税申报

会计从业会计法规辅导:纳税申报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0-15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税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来源:考试大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以及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5、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纳税申报的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7、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会计从业会计法规辅导:纳税申报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0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