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0-11
八、投资效益 ⒈社会效益:实施本项目彻底消除了水污染产生的纠纷,树立了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污水处理后,达到了辖区水环境功能需求,增加了净化水资源,可以为县、市发展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 ⒉经济效益: ⑴芦苇产量按1000公斤/亩计算,每吨芦苇约480元,可以获得收入240-960万元。 ⑵湿地净水有偿使用费:每立方米按0.5元计,1435-5740万立方米,共计71.75-287万元。 ⑶若开发进行养殖或其它种植经济效益另计。 ⒊环境效益采用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的技术方案,可永久性地彻底消除水污染向农村漫延,大面积的芦苇湿地可以改善西北部区域荒漠生态环境,并能减轻风沙对市区的侵袭,环境效益最佳。 九、还贷措施 ⒈拟每年从湿地芦苇经济收益中提取50%; ⒉拟每年从获得的净水经济收益中提取50%; ⒊拟每年从排污单位交纳的污水处理费中提取50%. 十、结论 ⒈《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盛行多年,我国“七五”与“八五”期间进行重点科技攻关开展了多项有关研究和示范工程,不论从投资、处理效果及污水资源化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可靠性、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对新疆凡是有荒地、荒漠资源的区域都是一个好项目。 ⒉本项目投资小(是现代机械污水处理的五分之一),处理污水容量大,适益区情。 ⒊实施本项目建成轻工原料基地,或养种植基地,把解决造纸原料、养殖、种植与污水处理结合起来,是保障县、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措施。 ⒋全疆八十七个县、市若能选择《芦苇湿地绿色生态工程》可节省投资与运行费数十亿元,建成数百万亩芦苇湿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将是无法估量的。 本项目可行性程度高,效益显著,建议尽快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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