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前些日子有一批货,由日本进口到上海,参加展览,报关行说其中有一部分商品属于机电证产品,因此不能按暂准进出口申报,海关有这个说法吗?我感觉这样的货物应按暂准进出口申报,并且缴纳保证金。请问我的想法是否正确?还有快递物品,可以按补偿贸易进口吗?进口后,海关会去查我是否有同样的商品退运出境吗??还有我听说,如果进口的商品不需要付汇,可以不付汇,但是以后会交税??有这个说法吗?如果交,这是什么税??
LUCIA答复:
如果货物是机电类的话,必须提供机电证,否则的话无法暂准进口申报,这个规定海关是有的,你想的办法和海关硬性规定来讲现在是行不通的,也许以后可以!
有关你的其他问题,很抱歉,我没有办法给你准确的信息,涉及到报关的详细规定,我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报关!我可以帮你找懂的人给你回答,等我回复!
我想问下关于商检的问题.
我们有批货要做商检,这个一定要我们生产厂家去做的吗?还是可以叫我们的代理进出口公司去做?/
如果要生产厂家做的很麻烦,所以我想问下能不能通过代理进出口公司做?而且我问过代理进出口公司这个人,她说做商检一定要生产型企业自己去做,不是生产厂家是不能去做的,她这种说法对吗?
LUCIA答复:
一般情况下都是生产厂家去做,代理进出口公司做商检也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代理进出口公司不能做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了,这个取决于各个口岸情况不同而定!在天津是如果都能做的话,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