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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复习提纲八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6
7.委托作品的归属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在由他人支付一笔约定的创作报酬的条件下,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特定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中末明确
  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美术作品的归属
  二、职务发明的归属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构成职务发明:
  (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申请单位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
  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要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三、专利权
  1.专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专利权的取得
  (1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
  (2)取得专利权的程序
  3.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主要包括:
  (1 )独占使用权。
  (2)收益权。
  (3 )处分权。
  (4 )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4.专利权人的义务

  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四、商标权的内容
  1.商标权人的权利
  (1 )专有使用权,即商标权人要在核定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2)禁止权,即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 )处分权,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及转让商标等权利。
  (4 )收益权,即商标权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其注册商标从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
  (1 )使用商标;
  (2)确保商品质量;
  (3 )交纳费用;
  (4 )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5 )不擅自转让注册商标。
  第九章财产继承权
  一、遗嘱继承
  (一)遗嘱及其有效要件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定方式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并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的特征
1 )遗嘱是遗嘱人独立作出的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是死因法律行为,只在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力。
  (3 )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作成,不生效力。
  (4 )遗嘱是一种与身份法相联系的财产行为,与遗嘱人的身份、血缘、家庭等相关联。
  .遗嘱的有效要件
  (1 )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 )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镕和公共利益。
  (4 )形式要件: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作成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作成的遗嘱。
  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磁带录音作成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没有任何物质载体加以记载的遗嘱。
  (二)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1.遗嘱的变更及其方式
  .遗嘱的撤销及其方式
  3.遗嘱的执行
  (三)遗赠的法律效力
  三、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
  (1 )配偶。
  (2)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祖父母、外祖父母。
  (6 )对公婆尽了主要瞻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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