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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二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6
第八章 管辖
  一、掌握管辖概念。
  二、重点掌握确定管辖的原则。
  三、级别管辖。掌握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掌握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例外。
  2.特殊地域管辖掌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3.专属管辖掌握三类案件。
  掌握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关系:级别管辖是法院纵向上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同一级法院中不同地域的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案件时的分工,是横向上的分工。两者结合在一起,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级别管辖是地域管辖的基础,地域管辖是级别管辖的进一步落实,两者使管辖权具体化、确定化。掌握指定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转移分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五、管辖权异议的适用条件。对法院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六、管辖恒定的概念。
  第九章 当事人制度
  一、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第十章 共同诉讼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两种。
  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其他的共同诉讼人发生法律效力。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行为是个人的行为,只对自己发生效力,对其他的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诉讼代表人
  一般了解。
第十二章 诉讼中的第三人
  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三章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掌握代理权的产生、谁可以成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代理权何时消灭。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证据
  一、证据的种类和分类的标准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本证和反证:原告提出的证据不一定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也不一定都是反证。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要注意直接证据不一定都是原始证据,间接证据也不一定都是传来证据。
  二、了解各类证据的概念。
  三、一般了解待证事实和举证责任。
  四、一般了解证据的搜集与调查。
  五、一般了解证据的判断。
  第十五章 期间、送达
  一、期间分为期限和期日。期间的计算:当天不计算在内;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届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掌握送达的方式有几种。
  第十六章 法院调解
  一、掌握调解原则。
  二、一般了解调解程序。
  三、了解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第十七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一、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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