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三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三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6
二、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国内案件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涉外案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先予执行不需要提供担保。
  第十八章 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的强制措施
  了解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何适用。
  第十九章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离婚诉讼由法院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章 普通程序(所有审判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
  一、掌握普通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
  二、起诉应符合的条件和受理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审理前准备程序的6项工作。
  四、开庭的过程和阶段及各阶段的任务。
  五、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围绕当事人的陈述展开,是各种证据在法庭展示的过程。
  六、审理期限是6个月,不够可申请延长,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七、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分别适用的情形。
  八、撤诉和视为撤诉的情形。
  九、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形。
  第二十一章 简易程序
  一、概念、适用范围。
  二、掌握简易程序特点。
  第二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一、提起上诉符合的条件:上诉人、上诉期间、上诉法院。
  二、上诉案件的裁判和调解。裁判的形式有哪些
二、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国内案件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涉外案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先予执行不需要提供担保。

  第十八章 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的强制措施

  了解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何适用。

  第十九章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离婚诉讼由法院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章 普通程序(所有审判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

  一、掌握普通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

  二、起诉应符合的条件和受理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审理前准备程序的6项工作。

  四、开庭的过程和阶段及各阶段的任务。

  五、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围绕当事人的陈述展开,是各种证据在法庭展示的过程。

  六、审理期限是6个月,不够可申请延长,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七、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分别适用的情形。

  八、撤诉和视为撤诉的情形。

  九、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形。

  第二十一章 简易程序

  一、概念、适用范围。

  二、掌握简易程序特点。

  第二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一、提起上诉符合的条件:上诉人、上诉期间、上诉法院。

  二、上诉案件的裁判和调解。裁判的形式有哪些

第二十三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重点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审判监督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比较有哪些不同。
  二、掌握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分别要符合什么条件。
  第二十四章 判决、裁定、决定、命令
  掌握判决与裁定两者的区别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哪些裁定是可以上诉的裁定。
  第二十五章 特别程序
  一、了解特别程序特点。特别程序是若干程序的总称,不是单一程序。
  二、简单记忆适用范围。
  三、了解特别程序发生的前提条件、由谁提出申请、向什么法院提出、审理程序上的特点、出现新情况后如何处理。
  第二十六章 督促程序
  掌握支付令的申请、签发、效力。
  第二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
  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审理程序和在什么情况下终结。
  第二十八章 破产程序(考试涉及较少)
  一、掌握概念: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破产宣告以及债权人会议。
  二、了解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章 执行
  一、执行原则,以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根据最为重要。
  二、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三、执行措施,主要是对财产的执行措施,前四种执行措施相对更重要。
  四、了解执行回转的条件。
  第三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一般原则
  了解司法豁免权原则。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三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0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