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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7自考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可提前领证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4

  好消息!我办与司法厅协商,凡通过司法考试的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12月12日前将书面报告及国家司法考试360分以上成绩单寄达省自考办考籍科,报告上请务必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自考办考籍科,邮编:350001)。同时,考生于12月18~20日到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至当地司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于12月30日前到省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原件到司法厅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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