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段论的规则
如果三段论推理结论要成为必然的,那么就必须遵守三段论的一般规则。这些规则是判定三段论推理是否正确的标准。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有如下七条:
规则1、在一个三段论中,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三段论推理包含有三个不同的项,即大项、小项和中项。大前提表明大项与中项之间的关系,小前提表明小项与中项之间的关系,而结论则确定小项与大项之间的关系。由于三段论的结论是从前提中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而推导出来的,因此,前提中出现过两次的中项必须是同一个项,否则就起不到媒介作用,这样,大项和小项之间的关系便无法确定下来,自然也就不能必然推导出结论。
违反这条规则常见的情况是在大、小前提中作为中项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而这个三段论中事实上有四个不同的项,而我们则误认为只有三个不同的项,这种错误叫做“四项错误”、“四名词错误”,或称“四概念错误”。
例如:中国人是不怕死的;
阿Q是中国人;
所以,阿Q是不怕死的。
这个推理前提中作为中项的“中国人”一词,先后表达了两个不同的项,在大前提中“中国人”一词是集合概念;而在小前提中“中国人”一词指的是非集合概念。由于两个前提中所使用的“中国人”一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在这个推理的前提中,中项没有起媒介作用的,犯了“四项错误”,因而无法推导出必然的结论。
规则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如果前提中,中项都不周延,也就是两个前提都没有断定中项的全部外延,那意味着大前提只是断定了中项的部分外延与大项的外延发生关系,而小前提也只是断定了中项的部分外延与小项的外延发生关系。如果大项与小项各与中项的一部分外延发生关系,那么就不能通过中项的媒介以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因而推不出结论来。违反这条规则叫做“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例如:凡金属都是导电的;
这些元素是导电的;
所以,这些元素是金属。
这个三段论的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是肯定命题的谓项,而肯定命题的谓项是不周延的,所以中项在前提中没有一次是周延的,因而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其结论并不是必然推导出来的。因为大前提只是断定所有“金属”包括在“导电的”这类对象中,小前提也只是断定“这些元素”包括在“导电的”这类对象中,而“这些元素”和“金属”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去不能确定的,也就无法推出必然的结论。
规则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如果一个项在前提中不周延,也就是只对这个项外延的部分对象作了断定。如果这个项在结论中变为周延的,那意味着在结论中对这个项外延的所有对象都作了断定。但是,从一类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得出一类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结论是不具有必然性的。违反这条规则会出现两种逻辑错误。一种是“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例如:凡薯类都是高产作物;
犯薯类都是杂粮;
所以,凡杂粮都是高产作物。
在这个三段论推理中,小前提是一个肯定命题,因而小项“杂粮”在小前提中是不周延的。但是,结论是一个全称命题,小项“杂粮”在结论中却是周延的。因此,这个三段论推理的结论不是必然地推导出来的,它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另一种“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例如:所有盗窃犯都是罪犯;
张三不是盗窃犯;
所以,张三不是罪犯。
在这个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是一个肯定命题,因而大项“罪犯”在大前提中是不周延的。但是,结论是一个否定命题,因而大项“罪犯”在结论中却是周延的。因此,这个三段论的推理也不是必然地推导出来的,它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应当注意是规则(3)只是说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并没有说在前提中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必须是周延的。换句话说,在前提中周延的项,它在结论中可以是周延的,也可以是不周延的。
例如:所有知识分子都是脑力劳动者;
所有哲学家都是知识分子;
所以,所有哲学家都是脑力劳动者。
在上述三段论中,“哲学家”在小前提中周延,而在结论中虽是不周延的,但这个推论的结论却是必然的,所以,上述推理也不违反规则(3)。
规则4.从两个否定的前提推不出结论。
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命题,那么大项、小项和中项都是排斥的,这样,中项就不能起媒介作用,因而也就无法确定大项和小项之间的关系,即推不出必然的结论。
例如:印度尼西亚不是大陆国家;
印度尼西亚不是温带国家;
?
从上述两个否定的前提中,不能得出任何结论,因为在大项“大陆国家”,小项“温带国家”都与中项“印度尼西亚”相排斥的情况下,大项与小项之间存在着以下五种可能情况:
S P M
S P M
P S M
S P M
S P M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既然S与P之间存在着上述五种可能的情况,事实上究竟是哪一种情况,根据前面的两个否定的前提是无法确定的。因此,这样的三段论推理推导不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