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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自考《劳动法学》全国统一命题说明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26
《劳动法学》课程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说明
  一、命题的指导思想
  1.宗旨
  《劳动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必考课。它是一门具有理论性、知识性和应用性特点的课程,本课程既考核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也考核基本应用技能。
  2.标准
  本课程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本课程本科结业水平为命题的参考标准。
  3.目标
  (1)客观、公正、有效地检验考生掌握《劳动法学》课程知识及相应能力的状况。
  (2)有利于提高自学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有助于促进自学考试标准化、规范化。
  二、命题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3年8月颁发的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劳动法学》教材(贾俊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为指定教材。命题范围覆盖到教材中各章的学习内容。
  1.题型和分数比例
  (1) 单项选择题 20%;
  (2) 多项选择题 20%;
  (3) 名词解释题 12%;
  (4) 简答题   15%;
  (5) 论述题   15%;
  (6) 案例分析题 18%。
  2.能力层次比例
  试题考核分“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认知能力层次,其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35%,领会30%,简单应用25%,综合应用20%。
  3.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层次,其中易、较易、较难和难大
  约各占20%、30%、30%和20%。
  4.重点章节
  根据教材的内容和结构,第一、五、六、八、九、十六、十九章为重点章节,第四、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二十章为次重点章节,第二、三、十五章为一般章节。
  5.为了适应劳动立法的发展变化,考试内容适当考虑新法规,约占试卷分数比例的3%~5%左右。
  三、其他
  《劳动法学》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100分满分,60分为及格分。
  四、样题
  参阅《劳动法学》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附录的题型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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