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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自考“商法”听课笔记(中)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24
(4)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五、案例题
  1.甲、乙、丙三个企业为满足本市包装用纸箱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纸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订了发起协议,制定了公司章程,并指定甲企业供销科长张某负责筹建工作。张某即以纸箱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的名义向市工商局申请筹建登记。获核准后,张某即以公司的名义与该市第三砖瓦厂签订购买红砖的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砖厂分三批供给纸箱公司红砖800万块,每块价格0.12元,合计金额96万元。公司还规定,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纸箱公司已正式成立,此合同视为砖厂与纸箱公司签订的协议;如公司尚未成立,由纸箱公司筹建处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前两批红砖按约交付,钱货两讫。在第三批红砖交付到期时,纸箱公司已经成立,王某出任公司总经理。此时,由于市场砖价下跌,王某感觉合同订的价格太高,要求解除合同,但是砖瓦厂不同意,并按期将尚未交付的红压200万块运到指定地点,纸箱公司拒收红砖拒付货款。为此,砖瓦厂对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主张,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张某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时,纸箱公司尚未成立,是正在设立中的公司,不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因此,该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请问:公司的主张正确吗?为什么?
  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9个股东,注册资本4000万,前年以公积金弥补之后仍然亏损600万元,上年税后盈利1200万元,公司股东会在决定如何使用这笔盈利,有股东主张当前各股东都比较缺少资金,建议公司盈利主要用于分红;也有股东建议当前正是房地产经济复苏之际,应当投资建材业,以争取更大的的收益。当时参加股东会的有7个股东,彼此争议不下,遂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表决,其中4个股东同意不分红,将公司盈利作为出资投入某建材公司。其余3个股东对股东会决议不服,认为股东会没有按照《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在会议前通知全体股东参加,还有2个股东没有参加股东会,4个股东通过的决议没过股东的半数,因此是无效的。
  请问: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何法律意义?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如何提取公司公积金?
  3、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应当如何分配?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当如何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表决权?
  5、如果你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你如何起草有关分配的律师意见书?
  第三部分
  一、名词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转让;国有独资公司;发起人;募股申请;创立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监事会;股份发行的“三公”原则;记名股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公积金;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二、简答题
  A.
  1、与公司相比较,合伙出资有什么特殊之处?
  2、简述合伙财产的性质。
  3、合伙人在合伙事务的执行中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4、请简要说明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在债务清偿方面的相互关系。
  5、新合伙人入伙,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6、合伙人退伙的原因有哪些?
  B.
  1、如何理解“破产”的概念?
  2、你对破产法的性质和作用是怎样认识的?
  3、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果如何?
  4、如何理解债权人会议自治原则?
  5、破产宣告的法律效果如何?
  6、简述破产清算组的职责。
  7、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8、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有何特点?
  9、试论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
三、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由3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各股东选举组成。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各股东按出席股东会人数行使表决权。
  5、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股东会。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的股份由发起人决定如何销售。
  四、选择题
  (二)
  (1)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规定中,那一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
  B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C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D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年时协商确定
  (2)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问:对该约定的效力和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
  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4)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中,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要求?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甲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财产和负债情况
  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营业
  (5)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约定甲、乙、丙各负责偿还4万元。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下列判断中,何者为错误?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
  (6)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他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现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债权人直接拖走甲投入合伙企业的设备,变卖后偿还债务
  D经法院批准,其他合伙人付给债权人15万元,并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7)某合伙企业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在清算人提出的清算方案中包含了以下内容,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A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
  B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C其他债务16万和欠缴税款6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
  D债务和欠税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五年内偿还。五年期满,若有仍未偿还的部分,则不再偿还。
  (8)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依法继承甲的遗产。在甲妻提出继承合伙份额的要求时乙、丙的如下答复中,哪些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A “由于合伙协议没有关于继承问题的约定,我们又不愿意与你共事,所以你不能成为合伙人。”
  B “我们本来并不反对你的儿子成为合伙人。但是,鉴于你坚持要代他行使权利,我们也不同意他成为合伙人。这样,你们二人只能按退伙处理。”
  C “如果按退伙处理,我们可以不退还你丈夫出资时投入的房产,而改为退还现金。”
  D “你丈夫突然去世后,合伙企业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其间一笔生意失败,造成大量亏损。在办理退伙结算时,你们应分担其中一部分亏损。”
  (9)甲向某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价款1万元。该企业的合伙人乙欠甲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下列原因中的哪些而消灭?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
  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销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D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10)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四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额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四名合伙人各执一词。其中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合伙人甲:“建议由我们四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合伙人乙:“我是大家一致委托的事务执行人,当然应该由我担任清算人。”
  C合伙人丙:“建议从我们四人当中推选一名清算人。”
  D合伙人丁:“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所以我建议请一名律师来担任清算人。”
  (12)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①甲死亡,戊为继承人;②乙因吸毒,已耗尽家财;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④合伙协议中未就合伙份额的继承问题作出规定。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经乙、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B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成为合伙人后,可以和乙、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D戊成为合伙人后,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五、案例题
  1.张丽是某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打字人员。2000年6月9日上午,该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全体董事会议,全体董事讨论通过了与某非上市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决议。会议结束后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华将手写的会议记录交给张丽,要求张丽尽快打印出来。张丽在打印的时候,对会议的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中午下班以后,张丽在职工食堂就餐。此时,好友李英、刘美等也坐了过来,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张丽将公司决定与某非上市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消息说了出来。由于就餐的人多,很快,许多职工都知道了这一消息。到下午一上班,董事会知道了消息泄露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了消息的进一步扩散,幸好没有造成较大的市场影响。张丽由于没能保守尚未对外公布的公司信息而受到了纪律处分。
  请问,张丽董事会为什么给张丽处分?张丽是内幕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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