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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03年各校行政法学考研试题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15
一、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 宪法的一般原则
2. 几种主要行政和法律关系的主体
3. 中国与美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区别

二、辨析题(第1、2题各13分,第3小题14分,共40分)
1. 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以及人身自由均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2. 在行政和诉讼中,被告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3. 确定行政赔偿主体的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即谁实施了行政侵权行为,就由谁对害人给予赔偿。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途径。
2. 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

2000年
招生专业:宪法与行政法

一、辨析题
1. 宪法没有直接制裁力。
2. 行政法治原则的含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简答题
1. 1999年1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对居港权案件作出的判决的主要结论是什么?你对之如何评价?
2. 1999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2条第4款和第2款第3项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解释的意义何在?
3. 什么是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为什么排除当事人对国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4. 日本行政指导有哪些主要种类和形式?你对日本行政指导的作用和价值有何评价?

三、论述题
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2001年
招生专业:宪法与行政法

一、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征。
2. 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与法律结果。
3.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二、辨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 宪法是根本法,不是部门法。
2. 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三、案例分析(30分):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94级学生。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
案情: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的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8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临考老师发现。临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有关考试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并根据“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其变更学籍的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体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年至1996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技术大学每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老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但1998年6月田永毕业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分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毕业派遣的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虽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但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学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田永诉称,其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了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其所在的系,以其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他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其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责成被告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为其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分析: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2002年
招生专业:宪法与行政法

一、论述题(共40分)
1. 论违宪审查与违宪责任。(20分)
2. 论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20分)

二、辨析题(共30分)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一等”指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15分)
2.“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15分)

三、案例分析(30分)
原告:陈强生,福建省A县农民
被告:福建省B县公安局
案情:2001年6月18日,原告陈强生雇车运载38箱美国产健牌香烟自福建省C县回A县,途径B县时被B县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8时许,陈被羁押3小时后得以释放,车和香烟仍被扣。至6月25日,B县公安局以陈强生贩运走私香烟为由,根据《海关法》对其罚款73,000元,扣押的香烟放行。陈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B县公安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撤消对陈的罚款决定,改对陈进行刑事侦查。
分析:1.该案应由何地何级法院受理?为什么?
2.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有哪些违法?
3.被告撤销罚款决定后,法院应否裁定终结诉讼?为什么?
4.该案如继续审理,法院对该案应怎样判决?

武汉大学政法大学

2000年
考试科目:行政法学

一、概念辨析题(共30分)
1. 单方行政行为与职权行政行为(10分)
2. 授权立法与补弃性立法(10分)
3. 代执行与直接强制执行。(10分)

二、问答题(共40分)
1. 试述行政处罚的原则。(15分)
2. 论依法治国的重点是实现依法行政。(25分)

三、法条分析(1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16号发布)第42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第43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正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1. 试析第42条的立法意图。(7分)
2. 试根据行政和法的效力原理,对第42条、43条进行分析。(8分)

四、案例分析(15分)
李某(女)响应政府号召,经村妇联主任陪同,在本镇卫生院施行女性结扎手术(第一次手术)。术后,李某经常感到腹部疼痛,腰伸不直,申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鉴定。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经组织县医院手术检查、诊断(第二次手术,包括阑尾切除手术),认定为慢性阑尾炎,不属于结扎手术并发症。在阑尾切除手术手痛感未见消除,李某又申请计划生育鉴定。省计划生育会经组织医院检查、诊断(第三次手术),认定为结扎手术并发症。李某遂要求赔偿自己的手术费、用药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25686元。
问:1.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鉴定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试比较《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进行分析。(8分)
2.本案中是否能构成行政赔偿责任?试说明理由。(7分)

中国人民大学

1999年
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特别行政区
2.人民代表言论免责权
3.地方性法规
4.宪法惯例
5.地域代表制

二、简答(每题10分,共50分)
1. 我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及宪法规定的国家宗教政策的主要内容。
2. 我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3.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人员构成特点。
4.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接头法权。
5. 不成文宪法的特点及构成。

三、论述题(30分)
论宪法监督制度。

2000年
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宪法解释
2.宪法委员会
3.差额选举
4.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补偿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 试述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2. 试述受教育权的主要特征及内容。
3. 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主要内容。

三、问答题(共2题,每1题25分,第2题20分)
1. 试结合全国人大常委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谈谈基本法解释权的分配。
2. 试述宪法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作用。

2001年
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罢免权
2.立法权
3.宪法关系
4.行政复议
5.行政强制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 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2. 简述宪法解释权与宪法修改权的关系。
3. 简述平等权的内涵。
4. 简述美国总统选举的基本程序。
5. 简述宪法与行政的联系和区别。

三、论述题(30分)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2002年
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立宪主义
2.出版自由
3.宪法诉讼
4.行政征收
5.行政裁决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 宪法规范的结构及种类。
2.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3. 港澳基本法的保障体制。
4. 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程序。
5. 西方国家规范表达自由的基本原则。

二、 论述题(30分)
山东人陈晓琪冒用同学齐玉苓的姓名上学并参加工作,遂引发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就此案作出批复:“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该批复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有人认为,此判“违反了我国宪法”。
请就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审理依据的适用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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