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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通学校:2007年法硕刑法学押题讲义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14
一、简答题

    1.犯罪的基本特征
    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4.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5.保险诈骗罪有什么特征?(2000样)
    6.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什么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
    7.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
    8.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
    9.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
    10.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
    1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
    12.连续犯的特征及对连续犯的处罚原则
    13.保险诈骗的特征及处理保险诈骗案件时如何区别一罪与数罪
    14.试根据刑法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15.试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6.论述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17.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18.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19.简述犯罪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20.简述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21.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22.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线(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23.简述未遂犯的成立条件、处罚原则及其与预备犯的区别
    24.简述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2004样)
    25.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26.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27.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28.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29.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及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的体现。
    30.我国刑法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含义
    31.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
    32.危害社会的行为特征。
    33.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
    34.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征。
    35.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及处罚原则。
    36.刑事责任年龄的刑法规定。
    37.犯罪主观方面意识因素的内容。犯罪主观方面意志因素的表现形式。
    38.犯罪故意的特征。(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39.犯罪过失的特征。
    40.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41.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42.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43.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44.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45.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
    46.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47.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48.主犯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49.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构成特征。
    50.牵连犯、继续犯的概念、构成特征。

5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5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53.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限制死刑的规定。
    54.死缓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55.罚金的适用方式、执行方式。
    56.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
    57.缓刑与死缓的区别。(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58.缓刑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59.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的区别。
    60.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61.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62.立功的表现形式。
    63.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64.假释的概念和条件及法律后果。
    65.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66.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67.时效延长的情况。
    68.罪状的类型。
    69.法定刑的类型。
    70.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71.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7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系。
    7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与受贿罪的区别。
    74.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行为表现。
    75.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76.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区别。
    77.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78.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79.强奸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80.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81.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82.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8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84.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条件。
    85.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86.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87.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88.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89.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别。
    90.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91.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92.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9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94.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9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96.斡旋受贿的特点

    1.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3.请对“在共同犯罪中,所有的实行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4.请从刑罚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中止犯免除处罚的合理性进行辨析。
    5.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析
    6.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
    7.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属于犯罪的实质概念。(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8.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只有定性因素,没有定量因素。
    9.只要确定了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应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10.犯罪思想不是犯罪,但危害社会的语言就是犯罪。
    11.在我国,单位犯罪就是法人犯罪。
    12.单位犯罪就是犯罪集团。
    13.所有的故意犯罪都有犯罪目的。
    14.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停止形态。
    15.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既要按照预备犯进行处罚,也要按照中止犯进行处罚。
    16.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17.只要造成损害,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18. 只要是帮助犯,就不可能是主犯。
    19.只要是实行犯,就不可能是从犯。(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20.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
    21.缓刑考验期满后,不论何时犯何种犯罪,也不论刑罚如何,都不构成累犯。
    22.无过当防卫权就是可以完全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正当防卫。
    23.想象竞合犯是处断的一罪,实质的数罪。
    24.只要是被判刑的罪犯,都应当强制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5.对累犯以及实施暴力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26.特赦是对于受罪刑宣告的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既可以赦其罪,又可以赦其刑。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27.继续犯,也称连续犯,是实质的一罪的一种。
    28.减刑就是减轻处罚。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刑法》第316条第1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4.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试分析条款规定。(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5.《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6.《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7.《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2分)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分)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4分)

    9.《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试说明:(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2分):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分);
    (3)本条所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含义(4分)。

    10.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
    (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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