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1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报考(报考不同专业,也无须办理改报手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手续。
1.凡持有一个准考证号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凡持有两个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或改报专业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考证号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考生[说明:这里指持有两个准考证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章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考生[说明:这里指持有两个准考证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外省转入 考生在转入市报名,且确知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4.转出外省 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送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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